组织动员与社会动员:党建扶贫的两个重要维度
组织动员与社会动员:党建扶贫的两个重要维度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黎海波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扶贫和减贫事业的领导力量。党建扶贫是扶贫和减贫事业中的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然而,在学术研究中,党建问题和扶贫问题的研究通常是分类进行的,学术界对二者的专项研究已有较为丰富的成果。在现实实践中,扶贫和党建往往存在着“两张皮”的现象,较难形成有效的互动机制。经济薄弱地区大多是党建薄弱地区。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软弱化、边缘化甚至离心化的现象尤为突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高度,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摆在突出位置,吹响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进军号,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绩。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经验。党的基层组织处于脱贫攻坚的最前沿,既是党在贫困地区领导脱贫攻坚的旗帜和堡垒,又是党与贫困地区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与纽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越是进行脱贫攻坚战,越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建扶贫,包括“定点帮扶”“一村一大”“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等不同名称所共有的本质,是由各级党委派遣人员下乡,专职承担扶贫工作和村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组织行动等。实际上,党建扶贫就是将党建与扶贫、党的政治优势和发展优势、加强党的建设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就必须全面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政治、制度、组织优势,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方面,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为党建提供了一定的实践平台和检验标尺;另一方面,党建为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提供了相应的组织保障和强大动力。因此,党建扶贫主要包括两个维度,即组织动员和社会动员。
一、党建扶贫中的组织动员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工作,将扶贫脱贫视为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将其视为党和政府的重大职责。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关键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新时代脱贫攻坚工作,必须“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其中特别要强调的是,党委要统揽全局、落实责任和强力推进。为了推进党建扶贫,党组织应充分发挥政治、制度和体制优势,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从五个方面进行组织动员。
其一,党委统筹。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将扶贫脱贫作为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的重要内容来对待,将之视为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将之视为“党和政府的重大职责”。因此,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的关键就是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这是我国最大的政治优势。在新时代的扶贫(脱贫)攻坚中,必须“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其中,特别要强调的是,党委要统揽全局、落实责任和强力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凡是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党委和政府,都必须倒排工期、落实责任,抓紧施工、强力推进。特别是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层层传导压力,建立落实台账,压实脱贫责任,加大问责问效力度。
其二,书记主抓。在扶贫(脱贫)攻坚工作中,必须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扶贫(脱贫)攻坚工作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层管一层的压力体系,通过顶层推动、上压下行,从而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延伸到最底层。2015年11月,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西藏、甘肃、广西、贵州、新疆和江西等22个脱贫任务较重的省区市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与中央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基于我国的压力型体制,这种责任则层层分解下延,省、市、县、乡和村逐层签订责任书,从而形成五级书记共同主抓扶贫工作的压力机制。五级书记作为各自层级的一把手,对领导干部实行扶贫(脱贫)绩效考核机制,将辖区干部负责的扶贫(脱贫)绩效与考核结果挂钩实行奖惩,充分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和个人开展扶贫(脱贫)工作的积极性。
其三,定点帮扶。党政机关定点帮扶工作始于 1986 年,最初只是由一些与农村工作联系较为紧密的部门如农业部、林业部、科技部和水利部等分别在全国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开展的定点扶贫。1987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开始在全国推行定点扶贫工作,此后逐步形成了中央党政机关定点帮扶到县,省、地、县党政机关定点帮扶到贫困乡村的工作格局。2012年,共有 310个单位定点帮扶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5 年6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调研时指出,要健全党政机关定点扶贫机制,各部门要积极完成所承担的定点扶贫任务。2015年8月,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国务院扶贫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定点帮扶结对关系作了调整完善,一方面解决了部分单位帮扶任务不均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又新增和调出了一批帮扶单位。2015年12 月,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定点扶贫再次做出重要指示和批示,要健全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创新帮扶举措。党政机关定点帮工作,作为社会扶贫的核心内容,不仅有利于锻炼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贫困地区群众的能力,而且也促进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为我国的社会扶贫发挥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其四,精英驻村。为了解决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软弱化、边缘化甚至离心化的问题,党中央决定精准选派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员充实到基层组织中来。2015年4月,中央决定开展第一书记选派工作。2015 年5月,中组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要求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优秀人才以及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老干部作为第一书记到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工作1—3年。第一书记要对扶贫和党建“一肩挑”,“抓好扶贫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党建,抓好党建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扶贫”成为对第一书记的基本要求。除了“精准选配第一书记”之外,还要“根据贫困村的实际需求”,“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
2017 年 12 月,习近平在徐州考察时指出,农村要发展好,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好班子和好带头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大都是来源于社会各界的精英,一定要一心一意扑在扶贫开发工作上,有效发挥他们在理念、信息、知识和才能等方面的优势,从而为扶贫(脱贫)攻坚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五,队伍不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打造过硬的农村干部队伍。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就是要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除了党委统筹、书记主抓、定点帮扶、精英驻村之外,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必须切实发挥好本地基层党组织在其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尤其是本地党员的积极作用。2017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加强贫困村两委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因此,在党建扶贫中必须立足长远,自力更生,大力实施内源扶贫,充分肯定贫困地区和党员干部在扶贫(脱贫)攻坚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开展“双向培养”活动,把村干部和先进党员培养成脱贫致富带头人,把脱贫致富带头人培养成党员或村“两委”后备干部,从而打造一支立足本土、坚持奉献的扶贫工作队。
二、党建扶贫中的社会动员
基层是广大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第一线。基层党组织是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和团结动员群众的坚强战斗堡垒。在党建扶贫中,基层党组织不仅要发挥引领服务作用,也要发挥纽带推动作用。
习近平扶贫战略思想中的一个核心就是以人民为中心。党建扶贫的关键是加强党的领导,其核心以人民为中心,“我们党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党建扶贫的路径是统筹政治、发展和群众优势。党员干部要常去贫困地区走一走,常到贫困家庭坐一坐,常同贫困群众聊一聊,“满怀热情为困难群众办事”。要“通过为农民办 实事,密切党群关系来使广大农民紧紧地团结在自己的周围”。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脱贫致富的核心和关键。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中,习近平也始终强调将人民置于中心地位。“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扶贫(脱贫)攻坚工作不仅仅是党员干部的任务,也是全国全社会的任务;不仅仅是贫困地区的事,也是全国全社会的事。因此,党员干部除了要加强组织扶贫之外,还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2015 年 6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提出,“扶贫工作要切实强化社会合力”。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结合当前党建扶贫实践来看,总体可以概括为三类模式:党支部+结对帮扶;党支部+合作社;党支部 + X(企业、园区、理事会、村集体、家庭农场、扶贫基地等+贫困户。
基于党建角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中的社会动员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构建“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扶贫攻坚中,要改变以前党和政府的“单打独斗”局面,改变“政府热、社会弱、市场冷”的不均衡局面,促进政府、市场与社会的有效配合,[14]积极构建专项扶贫(扶贫部门主导)、行业扶贫(各个行政部门主导)和社会扶贫(社会全员参与)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的‘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2015年10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指出,我国构建了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形成了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扶贫体系。
其二,创新社会扶贫引导机制。经过长期的扶贫工作实践,我国的社会扶贫逐步形成了一个基本体系,主要包括:东西部扶贫协作、军队和武警扶贫、企业扶贫、社会组织扶贫和个人扶贫等。其中,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扶贫,是社会扶贫发展的新方式,有着较大的发展潜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鼓励、支持和帮助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采取包干方式参与扶贫。
其三,强化社会扶贫本土化机制。扶贫(脱贫)攻坚工作不仅需要外源性推力,更需要内源性动力。2017年 2 月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党员干部不能仅仅把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作为扶贫(脱贫)攻坚战略的被动客体,而是应该尊重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主动精神,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从而推动他们积极参与贫困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中的社会动员思想,不仅有助于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向小康,而且有助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有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