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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家风写进党纪国法是治国理政的宝贵经验

优良家风写进党纪国法是治国理政的宝贵经验

于林洋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优良家风制度建设,将优良家风先后写进《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党纪国法中,在全社会推进优良家风制度建设,使优良家风成为全党、全社会在家庭建设领域的道德基础、价值引领和行为规范,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优良家风写进党纪国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突出亮点

  “正家,而天下定矣。”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是社会治理中最小的政治单元,治国须从治家开始。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治家也应遵循最基本的法治理念与原则。党纪国法为优良家风建设注入法治力量,家风的道德教化意义由此得到升华。

  古往今来,家风历来是在国家政策引导、法律制度规范、社会伦理教化、家规家训养成等共同作用下形成的。家风虽属道德与文化范畴,但在很大程度上能约束行为,涵养品德,引导公民向上向善,改善社会风气,厚植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汇聚民族精神与国家力量,与法治的功用不谋而合。将优良家风写进党纪国法,以道德准则与法律制度凝聚共识,有助于夯实优良家风建设的法治基础,彰显德治与法治、自律与法律的合力,产生重要的教育、引导、约束、监督等规范价值。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律法是治国之重器,良法乃善治之前提。将优良家风写进党纪国法,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家庭领域中伦理道德规则的尊重与重视,为全党、全社会树立优良家风、推进优良家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与制度保障,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突出亮点,也释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善意和以良法推动善治的决心。

 

  优良家风写进党纪国法,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一种创新机制

  优良家风是新时代我国家庭伦理规范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宝贵财富。将优良家风写进党纪国法,既体现了对中华传统美德与优秀传统文化的追溯传承,又实现了与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会贯通,可以更好地发挥为家庭成员树立行为规范、为党员干部提供廉洁准则、为社会和谐提供秩序规则的制度功能,并助力优良家风更好地发挥基层社会治理作用,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

  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特别强调,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传统家风进行了凝练与升华,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的时代阐扬,为优良家风建设提供了价值指引,中华优秀传统家风文化也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思想源泉。优良家风建设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和载体,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以落实落细的重要方式,也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微观支点。将优良家风写进党纪国法,有助于在家庭领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落实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的制度举措。

  将优良家风写进党纪国法,也为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提供了制度规范。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党员干部的家风,不仅关系自己的家庭,而且关系党风政风社风。党员干部培育优良家风是党的先进性本质的内在要求,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法治逻辑。家风建设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助于党员干部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是关乎党风清廉、社会健康、国家兴衰的家事与国事。家风正则党风淳,党风淳则政风清,政风清则社风净,社风净则家国兴。

  “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中华民族历来有重家教、守家训、正家风的文化传统。优良家风具有维系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是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在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以优良家风建设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一种创新机制,是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治理社会化”的重要体现。将优良家风写进党纪国法,有助于形成以优良家风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枫桥经验”。

 

  优良家风写进党纪国法,是党和国家对自身文化价值的高度认同和积极践行

  二十大报告在“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部分,特别强调要“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将优良家风写进党纪国法,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统思想价值体系认同与尊崇的民族文化自信,是党和国家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和积极践行,不仅是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制度举措,也是二十大报告强调的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制度落实。

  国有国法,党有党纪,家有家规。将优良家风写进党纪国法,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时代产物,是党和国家在长期治国理政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制度创新与现实需要,体现了党和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信心与决心,为全党、全社会树立优良家风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也为世界贡献了社会治理的中国智慧。

  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从严治党的背景下,以党纪国法推进优良家风制度建设,形成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良性互动,有利于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党纪国法的法治效应,助力广大家庭把个人梦、家庭梦融入国家梦、民族梦之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磅礴力量。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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