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锐评|“揽炒”害港者,休想蒙混“入闸”
香港立法会换届选举在即,选举主任近日向十余名“揽炒派”参选者发信,就其是否请求外国制裁香港特区、是否反对香港国安法、是否支持“港独”等问题作出提问。选举主任对参选人进行查询,就重大原则立场问题发问,是程序公义的体现,也是对选民负责、对香港负责。
至于“揽炒派”参选者会否被DQ(取消资格),将由选举主任来作出决定。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要求公职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香港国安法第一章第六条明确规定,通过选举方式担任公职者,在参选时要签署有关文件,表示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试想,一个推动外国制裁香港、支持分裂国家的人,怎么能够成为香港特区的立法会议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