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线充电、电动车进梯要受罚了!
9月17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许昌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规定》将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这部紧贴百姓生活、直击城市消防痛点的地方性法规,明确了9大类禁止性行为,其中包括电动车进电梯、飞线充电等消防安全风险行为,并对居民关心的充电设施透明收费等事宜作出规定。
现实之困,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亟待解决
轻便省心、经济实用的电动车,早已融入许昌人的日常生活,成为街头巷尾普及率最高的代步工具,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生活。但随着全市电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相伴而生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也成为社区治理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难题。
在城区不少老旧小区,因建设年代久远、前期规划滞后,普遍缺少标准化电动车停车棚和集中充电设施。硬件配套的短板,催生了诸多不规范停放、充电的行为。这些看似寻常的行为,实则暗藏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由于停放、充电场所不足,电动车所有人及使用人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导致涉及电动车的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相关火灾事故时有发生。”许昌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建军在发布会上介绍。
为从根本上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乱象,补齐消防安全治理短板,我市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许昌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系统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标准,设施配套要求和充电收费管理规范,为常态化、法治化治理提供制度依据。
此次立法全程坚持开门立法、为民立法,严格遵循“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原则。立法工作组深入各街道社区、居民小区实地走访调研,广泛征集职能部门、物业企业、基层工作人员及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紧密结合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城乡融合发展的实际情况,反复打磨、逐条完善法规条文,确保新规贴合基层实情、贴合民生需求、务实管用、精准落地。
新规落地,哪些行为不能做,如何罚?
据了解,《规定》采用“小、快、灵”的立法模式,全文共计19条,内容精炼务实、问题导向明确。其首先清晰界定了管控对象,将市民日常高频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纳入规范管理范围,明确电动汽车、工程专项作业电动车不在管控之列,精准分类施策,杜绝治理“一刀切”。
针对群众投诉集中、安全风险高的9大类问题,《规定》明确列出禁止性行为清单,全面覆盖居民生活高频场景。其中包括:在楼栋门厅、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存放电池或违规充电;在无防火分隔、无安全保障的地下室、架空层等区域停放、充电;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携带电动车及蓄电池进入电梯或入户停放;占用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阻碍应急救援;在充电区域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电动车、蓄电池及充电器;擅自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车;损坏、挪用、擅自拆除充电配套消防设施。
许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鹏宇介绍,《规定》对居民反映比较突出的违法行为,或者上位法没有规定又确有必要设定罚则的违法行为,依法设定了相应罚则。
例如,针对充电设施未落实价费分离要求的情形,《规定》明确要求:电动车充电设施经营者应当在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的醒目位置分别标明充电电费和服务费的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违反该规定的,将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最高可罚5000元。针对飞线充电、电动车及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等消防安全风险行为,《规定》明确了执法单位和执法尺度:由消防救援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疏堵结合,补齐设施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在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中,单纯“以罚代管”无法根治隐患。如何在严管的同时满足群众正常的充电需求,是广大市民最关心的问题。
作为《规定》起草单位负责人,许昌市消防救援局代理局长闫皓翔表示,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过罚相当原则,聚焦高层住宅、老旧小区、自建房、产业园区、商业街区等重点场所,紧盯夜间违规充电高发时段从严执法,严肃查处屡劝不改的违法行为,同时兼顾居民现实需求,推动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推广电梯智能阻车、火焰识别监控等技防设备,从源头上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为切实保障市民消费权益、杜绝行业乱象,《规定》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充电收费管理,严格推行价费分离、明码公示制度,要求充电经营单位公开电费、服务费明细标准,坚决杜绝隐形收费、乱收费等问题,让居民充电更省心、更实惠。
下一步,我市各职能部门将强化联动协作、凝聚治理合力,常态化开展新规宣讲、消防知识科普进社区、进小区、进网格活动,引导市民摒弃飞线充电、楼道停车、电池入户等危险陋习,主动养成规范停放、安全充电的习惯,全力构建部门监管、物业尽责、全民参与、共建共治的消防安全治理新格局。
